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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高考试卷_2016高考评价

tamoadmin 2024-07-17 人已围观

简介1.2016高考综合评价录取和自主招生的区别2.江苏省2o16年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是什么意思,能祥细说明吗1、2016年,江苏省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

1.2016高考综合评价录取和自主招生的区别

2.江苏省2o16年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是什么意思,能祥细说明吗

2016高考试卷_2016高考评价

1、2016年,江苏省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试点高校招生简章3月31日前公布,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总数的5%。4月1日至15日,符合江苏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能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

2016高考综合评价录取和自主招生的区别

 2016年语文科考试说明在内容和表述上作了适度微调,但命题的能力立意和考查重点没变,体现了稳中求进。复习备考时应准确理解考试说明,切实转变重知识轻能力、重试题轻问题、重训练轻阅读、重结论轻过程的倾向,确立以能力素养为导向的新思路,精练多思,学会感悟与归纳;现代文阅读要摒弃“踩点复习”的思路和策略,强调整体感知,达到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的融汇,帮助学生提高解读不同类型文本的能力;作文要强化思维训练,努力提高学生的认识水平,了解各种文体的基本特征,注重情感与理性的个性化表达。

首先,考试范围有所调整。古代诗文默写篇目初中部分,篇目还是30篇,增加了李煜《相见欢(无言独上西楼)》和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两篇,范仲淹《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和苏轼《江城子(老夫聊发少年狂)》两篇则不列入本年度考试范围。文科加试的名著阅读篇目,将泰戈尔诗(原为《飞鸟集》)调整为郭沫若《女神》,其他篇目与去年一致。

其次,个别考点的表述有变,可能对命题和备考产生影响。主要有两处,一是古诗文阅读分析综合要求下的“归纳内容要点”后,删去了“概括中心意思”,表达更为简明,给命题的空间也更大。二是写作基础等级要求的第(2)点,将“符合文体要求”改为“体现文体特征”,“符合”显然要求更全面,而“体现”则意味着在文体特征上要求的放宽。

其他的变动,更多属于语词的调整,目的是使表达简明严谨,无须深究其中的微言大义。比如现代文阅读部分探究考查的第(1)点,删去了“蕴含的民族心理和人文精神”,并将“发掘作品的意义”中的“意义”改为“意蕴”,看上去变动很大,但考查内容和能力层级没有实质变化。再如“语言文字运用”的题数由4题调整为5题,与近两年的命题实际相符。另外,“典型题示例”也按惯例作了一些更新,用了全国卷2015年的两道题。

建议

变化

1.词汇学习要立足“语境”。在词汇学习中我们不能只满足于熟悉单词的某一词义,还应理解它在特定上下文中的引申意义,学会在特定的语境中准确使用多种方式表达同一意思的本领。

2.语法复习要凸显“表意”。复习语法的目的不仅要熟悉语法结构的变化形式,还要理解这种结构在语境中的实用意义,更要达到在语言实践中进行准确的运用。即要能灵活运用语法清楚连贯地传递信息和表达思想。

3.技能训练要关注“话题”。高三复习要关注课标和教材中的话题,通过话题接触各种真实的语言环境,锻炼和培养听、说、读、写等技能,并将在话题语境中掌握的单词、语法规则和基本的交际功能和意念,尝试解决新情景中的新问题,提高运用已学到的语言知识来做事情的能力。

4.读写积累要聚焦“思辨”。复习中对不同语篇我们不能仅满足于识记和理解的层面,要重视提高分析、推断、评价等高层次思维能力,特别要自始至终地突出概括能力的训练。如有意识地分析所读语篇的基本结构、语言方式和写作特点等,尝试通过多读多分析多写,促进思维能力从低层到高层的稳步发展,提高在新语境中理解语言和用语言进行表达的能力。

英语“能”为先 “思”为本

研读2016年英语科考试说明,我们感觉到其突出传达了两个重点信息:一是更加彰显“用英语做事情”的基本理念。典型题示例单项填空部分,替换了数道典型题。新增例题更加凸显语境在考生作答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突出语言使用的时代感和鲜活性,重点考查作为语言使用者和学习者需要具备的根据具体条件和特定环境,去完成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需要完成的语言任务的能力。二是更加关注高层次思维技能。书面表达的呈现方式在已有的图表,,文字信息输入的基础上,又新添加了“文字+图表”相结合的形式。呈现方式的变化表明高考测试题目将更加重视考查考生分析、推断、评价等高层级思维能力,同时更加关注考生的语言素质,即思维品质、认知能力和文化素养,引导考生走出机械应试的怪圈。

江苏省2o16年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是什么意思,能祥细说明吗

1、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 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省属高校积极探 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高考综合评价录取一般都是省属普通高校或部分省属211高校,而自主招生的学校一般都是部属或少数省属的985、211重点高校。

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类似,是高考录取的一种形式。综合平均录取与高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校不同,综合评价录取的学校是省属重点学校,而高校自主招生是全国范围内的985及211重点大学。

见: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申请在部分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厅函〔2015〕14号),以及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要求,2016年我省继续在省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我省开展普通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指导省属高校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标准,建立健全多位一体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和招生章程

2016年,我省共有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高校应科学、周密制定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内容须包括招生、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录取办法、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信息。高校须将招生简章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据此开展工作。试点高校还应根据我省普通高考模式的要求,在综合评价录取简章和招生中,对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明确要求。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总数的5%。

二、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

4月1日至15日,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改革试点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试点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订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所有被推荐考生的名单及相关材料须在校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月30日前,试点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同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在确定拟参加本校考核的考生时,要合理控制学生数量,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向农村考生适当倾斜。

试点高校要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将准予测试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高校考核和确认入选名单

6月10日起,试点高校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得笔试,不得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并在考核中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每组专家评委的人数应在5人以上,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尤其在命题、测试等环节,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

6月22日前,经本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试点高校要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通过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等。考生所在中学和试点高校应分别在其网站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中学公示的考生信息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高校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入选考生志愿填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29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用于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或试点学院招生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的上述招生形式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五、投档与录取

我省文科类、理科类高考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已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在简章或招生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该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

2.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上述要求,且高考文化总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先行向试点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使用“其他类”择优录取。

试点高校要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对满足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试点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录取类型。

3.对不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标准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批次批量投档时,对其中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按其平行志愿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

4.按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分别在录取高校及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录取高校及专业等。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畅通考试录取结果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确保测试、录取等各环节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不得发布未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综合评价录取简章或进行虚招生宣传;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综合评价录取挂钩的考核工作;高校相关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偏离试点定位进行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录取时不得突破综合评价录取;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有关中学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察,全程参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全面监督。对违规违纪的部门、学校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买卖设备、买卖考题、等以及帮助行为,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有关中学,并做好对考生的政策宣传工作。

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6日

文章标签: # 高校 # 综合 # 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