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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高考招生简章_2015高考招生

tamoadmin 2024-06-18 人已围观

简介1.2015年高考怎样报志愿2.2015年高考政策新变化有哪些3.2015年上海市高考春季招生院校有那几所大学参加呢4.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大学有哪些5.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6.2015年山东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通知1.实施单独测试的院校。2015年, 甘肃省招委会确定以下18所高职院校单列部分招生计划,实施单独测试招生: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资源环境

1.2015年高考怎样报志愿

2.2015年高考政策新变化有哪些

3.2015年上海市高考春季招生院校有那几所大学参加呢

4.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大学有哪些

5.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6.2015年山东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通知

2015高考招生简章_2015高考招生

1.实施单独测试的院校。2015年, 甘肃省招委会确定以下18所高职院校单列部分招生计划,实施单独测试招生: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武威职业学院

兰州文理学院(高职<专科>层次)

兰州工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

河西学院(高职<专科>层次)

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警察职业技术学院

2.实施推免招生的院校。2015年, 省招委会确定以下7所高职院校单列部分招生计划,实施推免招生试点: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白银矿业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兰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高考怎样报志愿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15年自主选拔仅招收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要求学科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异,原则上需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获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的特别优秀者,具有特殊创新潜质(需提供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优秀学生亦可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进入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请务必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至3月20日。

2、考生申请材料准备:用标准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中学公章。

②《个人陈述》一份,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亲笔撰写并手抄,否则视为无效,字数在1500字以内。

③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成绩册)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④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⑤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特殊创新潜质的成果及材料,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3、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以EMS方式寄送至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006。包裹封面上请注明“2015年自主选拔”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截止时间:2015年3月27日(以当地接受邮戳为准)。

2015年高考政策新变化有哪些

1、2015年全国不同省份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及方式都是不同的,考生要按照自己所在省份的安排填报高考志愿。

2、例如  山西省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分五段进行,每段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段:6月26日8时至6月27日18时,填报提前艺术、体育本科,提前一批本科,提前二批本科,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面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第二批本科,免费医学定向等批次院校志愿。

第二段:6月29日8时至7月2日18时,填报第一批本科(A、 A1、B类)、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志愿 (含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试点学院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定向、民族班、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

第三段:7月30日8时至7月31日18时,填报本科第二批B类院校志愿(含高水平运动队、 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 )。

第四段:8月4日8时至8月5日18时,填报本科第二批C类院校志愿,提前批录取的专科院校志愿。

第五段:8月10日8时至8月13日18时,填报专科(高职)院校志愿。

2015年上海市高考春季招生院校有那几所大学参加呢

以陕西省为例,看看2015年高考政策的变化:

变化一: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从2015年起,陕西省所有高职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全部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按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4种模式实施。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要渠道。与往年相比,主要区别有三点:一是参加分类考试的招生院校和招生规模大幅增加;二是办理分类考试录取备案手续的时间在高考以前;三是自行放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统考。

变化二:拓宽重点高校在陕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范围

今年陕西省面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学生招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继续实施全国重点高校面向国家级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全国招生规模为5万名;二是继续实施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水平大学面向贫困地区自主招收农村学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三是继续实施省属本科一批高校面向省内贫困地区农村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省属本科一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为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3%。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陕西省56个国家级贫困县,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共65个县区。从今年起安康市开始执行地方专项计划政策。

变化三:清理规范高考加分和奖励照顾政策

陕西省从2007年起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2014年起取消了全部鼓励性加分项目。仍然保留的扶持性加分项目,除“烈士子女”一项与教育部规定加分值相等,其余“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等加分项目分值都是教育部规定的一半。

陕西省规范高考加分政策方面,2014年已经对加分政策进行“瘦身”,最大限度压缩了加分项目和分值。奥赛获奖等5种情形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改为与其他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变化四:自主招生将在高考后进行

与往年相比,2015年自主招生考核时间、内容有较大调整。一是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全国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二是取消联盟考试,突出高校自主选拔;三是各校的报名门槛将有所提高,普遍要求考生具有学科特长。四是不在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取消校长推荐制,可以让所有考生拥有同等权利。

变化五:录取后不报到限制范围缩小

陕西省近年来对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录取再次报名高考的考生,实行限制性政策,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2015年将缩小限制范围,只针对今年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报第一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录取,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考生。如果放弃就读的并非考生填报的专业,而是被调剂到的其他专业,则不属于政策限制范围。

变化六:随迁子女可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

2013年底陕西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印发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于2016年高考起全面实施。按照惯例,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15年12月进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在今年申请在陕报名参加2016年高考。报考除需符合当年报考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2)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3)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陕西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持有居住证时间与取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变化七:高中非应届毕业生也能报考军校和国防生

2015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策有重大变化:从今年起,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最低报考年龄均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取消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报考限制,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变化八:残疾考生可参加部分高校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部分高校采取单独考试、单独招生办法面向全国招收残疾考生。截止目前,共有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乐山师范学院、绥化学院等三所院校获准在陕招收残疾考生。

变化九:高校表演类专业课联考变为校考

2015年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6个类别,分别是: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其中美术类、编导类、播音类专业课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高校及陕西省属高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实行联考;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陕西省内高校表演类专业课之前的联考变为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不同院校同一方向的表演专业也可自行联合组织专业课考试。

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大学有哪些

2015年,本市有22所高校参加春季招生,分别是: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兴伟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人文经济学院(以上排名不分先后)。2015年春季招生的总计划为1640人。

2015年春季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7日13:00-12月 9日13:00

(网址: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2014年12月15日-12月16日8:30-11:00,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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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1、2015年不止一个省份有春季高考,每个省份的招生学校都是不同的。

2、例如今年山东省春季高考实行“知识+技能”考试模式,分20个专业类别,涵盖279个专业招生。3月中下旬,已先期进行“技能”部分考试,此次“知识”部分的考试时间为5月9日至10日。

3、春季招生本科录取院校有:山东理工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交通学院、济南大学、齐鲁工业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农业大学、临沂大学、滨州医学院、济宁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烟台大学等。

2015年山东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通知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厦门理工学院,代码11062,位于中国东南海滨城市——厦门,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亲产业”的办学定位,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第二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学校实行弹性学分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其中建筑学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五年。

2.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培养模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专业部分课程。毕业时,在取得主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3.闽台高校合作培养模式:与台湾优质高校联合培养,引进台方的课程和师资。借鉴台湾高校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实训等方面的全真教学模式进行人才培养。

4.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部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高校的课程体系和师资,采用全英文授课,部分课程由外国专家讲授;与海外多所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双学位课程班”、“国际化课程班”等多种模式的教育;积极开展“跨文化交流项目”、“海外第二校园”、“海外现场实习”等多元的海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并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和领导小组组长。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语言类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的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如生源省份有英语口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其它招生专业(大类)无外语语种要求。

第八条 报考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本科合格线;学校组织专业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第九条 体检专业受限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厦门理工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厦门理工学院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计划数120%调档。

第十二条 在各省(市、自治区)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其它专业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它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厦门理工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3.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没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省专业统考成绩。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两个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文理科混合排名,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专业在福建省只招收有参加福建师范大学闽南语加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 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有填报此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没有填报志愿将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获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录取规则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等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

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

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

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5.闽台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3+1”培养模式的在台湾高校学习一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高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0000元/生?年,国际课程项目专业28000元/生?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

7.住宿费1000-13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制定,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设置

1.学校设有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本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普通文、理科高考总成绩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奖励10000元。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个人项目),奖励5000元;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集体项目),奖励2000元;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中的获奖者,学校将给予重奖,并在专业录取时给予优先(注:以上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含学校单独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同时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完善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即学校拨出专款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所用路费和学期初的基本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地银行或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入学后到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提供国家助学金、临时特困补助、就业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助学基金等。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一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咨询、查询、举报及****

招生办电话:0592-6291114

招生办传真:0592-6291618

监审处电话:0592-6291117

招生办网址:招生办邮箱:zsb@xmut.edu.cn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厦门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公布后如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2015年我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规范招生秩序,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现将《山东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1. 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市招生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考试安全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 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打击销售材、净化涉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以及打击*作弊等专项行动。

 3. 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将成人高考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有关各级各类学校要履职尽责,按要求做好考试实施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提高技术防范能力。要采用二代身份证现场报名确认、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及时进行信息比对等措施严防*。

 4. 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要根据成人考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考试教育,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书,将违规人员信息全面准确地记入考试诚信档案,严肃查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

  二、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1. 加强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年度审核备案制度,严控函授站点的标准、条件,加强办学质量检查和评估,严查虚假宣传和欺诈性招生等行为。

 2. 进一步完善计划编制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生源情况和成人高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规模,指导高校认真编制生源计划。

 3. 合理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要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为完成计划或为争取调增计划过低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基本要求。

 4. 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成人高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严防冒名顶替上学。

  三、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要完善招生信息多级公示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自信息公开任务。

 2.要推进招生信息“十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含函授站点)、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和录取新生复查结果。

 3.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要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各市级考试招生机构和成人高校要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对群众举报和申诉要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应。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5年8月15日

  附:山东省2015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文章标签: # 招生 # 专业 # 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