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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答案2021微博_高考语文博客
tamoadmin 2024-05-16 人已围观
简介1.许嵩写的博客被选入一次高考阅读?我以这样一篇文章进行说明,并在后面附有答题技巧,你看看行不行? 碧云寺的秋色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的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土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
1.许嵩写的博客被选入一次高考阅读?
我以这样一篇文章进行说明,并在后面附有答题技巧,你看看行不行?
碧云寺的秋色
北京西山碧云寺是一个大寺院,又是一个大林子。在那些大小不等的院子里,都有树木或花草。那些树木,种类繁多,其中不少还是活上了几百岁的参天老干。寺的附近,那些高土和山岭上,树木也相当繁密。
我是中秋节那天搬到寺里来的,在那些繁茂的树丛中,还很少看到**的或红色的叶子。
半个月过去了。寺里有些树木渐渐开始在变换着颜色。石塔前的柿子树,院子里那些攀着石桥和假山的爬山虎,好像先得秋意似的,叶子慢慢地黄的黄、赤的赤了。可是,绿色的统治基本上还没有动摇。近日,情景突变。黄的、红的、赤的颜色触目都是。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
不论这里那里的爬山虎,都急速地换上新装。它们大都由绿变黄、变红、变丹、变赤………我们要找出整片的绿叶已经不很容易的了。罗汉堂前院子里靠北墙有株缠绕着大槐树的爬山虎,平日,我们没有注意到它跟槐树叶子的差别。几天来,可大不同了。槐树有一些叶子渐渐变黄,可全树还是绿沉沉的。而爬山虎的无数叶子,却由绿变黄、变赤,在树干上、树枝上鲜明地显出自己的艳丽。特别是在阳光的照射下,那些深红的、浅红的、金黄的、柑黄的叶子都闪着亮光,把大槐树反衬得美丽可爱了。
释迦牟尼佛殿前的两株梧桐,弥勒佛殿前的那些高耸的白果树,泉水院石桥边的那株黑枣树……它们全都披上黄袍了。中山纪念堂一株娑罗树的大部分叶子镶了黄边,堂阶下那株沿着老柏上升到高处的凌霄花树的叶子也大都变成咖啡色的了。
自然,那些高耸的老柏和松树还是比较保守的,尽管有很少的叶子已经变成了刀锈色,可是,它们身上那件墨绿袍子是不肯轻易褪下的。槐树的叶子,也改变得不踊跃。但是,不管怎样,现在,碧云寺的景色却成为多彩的了。多彩的秋林有它自己特别的情调和风格。夏日花园的美不代替它,也不概括它。
古代的诗人,多喜欢把秋天看作悲伤的季节。过去许多“悲秋”的诗篇或诗句,多半是提到“草木黄落”的景象的。其实,引起人们的伤感,并不一定是秋天固有的特性。从许多方面看,它倒是一个叫人感到愉快的时辰。所谓“春秋佳日”,决不是没有根据的一句赞语。
在夏天,草木的叶子绿油油的,这固然象征着生长、繁荣。但是,它到底不免单调些。到了秋天,尤其是到深秋,许多树木的叶子变色了,柿红的、朱红的、金黄的、古铜色的、赭色的,还有那半黄半绿或半黄半赤的……五颜十色,把山野打扮得像个盛装的姑娘。加以这时节天色是澄明的,气候是清爽的。你想想,这丰富的秋色将唤起人们怎样一种欢快的感情啊。
我们晓得古代诗人所以对秋风感喟,见黄叶伤情,是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的原因的。诗人或因为同情人民的苦难,或因为伤悼个人遭逢的不幸……那种悲哀的心情,往往容易由某些自然现象的感触而发泄出来。即便如此,也并不是所有的诗人面对那些变了色的叶子都唉声叹气。“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明白地颂扬红叶的生机与美丽;“扁舟一棹归何处?家在江南黄叶村”,诗人对于江南秋色分明艳羡不已。此外,如像“红树青山好放船”、“半江红树鲈鱼”……这些美丽的诗句也都远离“满山红叶,尽是离人眼中血”那种饱含着哀伤的情调。大家知道,“现在”跟“过去”是对立的;但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又有着一脉相联的源流。因此,即使是生活在旧时代里的诗人,对于某些事物也可以具有一定的正常感情。我们没有权力判定,过去一切诗人对于红叶和黄叶的美,都必然是色盲的。
(取材于钟敬文的同名散文)
18.请仔细体会第三段结尾画线的一句话:“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回答下面问题。(5分)
①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3分)
②作者使用了“惊醒”一词,好在哪里?(2分)
标准答案:
第一问:直接触发了作者对秋色的集中描写,起到了承上启下的结构作用。
第二问:彰显了秋色的突如其来,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惊叹。
试题精讲:(1)关于“作用”问题的解答策略。
简单的说,就是“骨头加肉”模式。先按照上表判断句子位置,之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表格判断出句子作用,这个骨头,照抄上面的原话就可以了,再适当根据文章具体内容补充一点“肉”即可。比如,承上,承了上面说的什么内容;启下,开启了下面哪个话题,简单结合文章内容说一点即可,这样,题目就答圆满了。结合这道题来说,首先做判断,我们看句子不在开头而在中间,然后仔细看看是三个作用中的哪一个。句子开头即用了一个“它”字,是代词,说明与前文有关联,显然是承上;再看后半句则说“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而下一段开始接着就铺叙爬山虎如何换新装、叶子的颜色如何变样等等,明显是接续上文的“季节感”。于是判断,这是承上启下。起了怎样的下,再结合文章下文的内容添上一句:“直接触发了作者对秋色的集中描写”,题目就答圆满了。
(2)对于词语好处一类题,也属于鉴赏,但相对来讲,容许有一定的发挥。不过,这类题仍然要把握一个基本的答题格式,就是比较古板的“这个词通过写……,表达了……”这个模式。要注意的是,通过写后面一般需要同学们根据自己对词语的理解重新概括一下词语的内容,切记不要就此论词,而要善于观察词语所在句子的主要内容。表达了一般就是添加文章主旨或作者观点即可,只要大方向不错,一般不会成为答题的障碍。以这道题目来说,“惊醒”一词是在句子“它来得是那么神速,将我那模糊的季节感惊醒了”中,因此我们判断惊醒一次与秋来的神速密切相关。注意,我们是在一个句子中去解释“惊醒”这个词的,概括来说,就是“彰显了秋色的突如其来”,再加上表达作者赞美秋天之类的话,题目就答得差不多了。
19.本文大量运用描写色彩的词语,这与文章主旨有什么关系?产生了怎样的艺术效果?(5分)
标准答案:
第一问:
文章表达了作者对秋色之美的发现与赞叹,并结合古人的创作,传达了作者对审美体验和社会生活关系的理解。描写色彩的词语的大量运用,凸显了文章主旨。
第二问:
在艺术效果上,则写出了秋叶的绚烂多彩,展现了秋色的丰富性:给人以一种视觉的享受,富于艺术感染力。
试题精讲:
这道题目是比较精彩的,因此也不容易上手。如果题目单纯问文章主旨,或者是单纯分析色彩词语,可能学生都能答上一些,但偏偏将两者混在一起。北京卷中经常出现这类词句理解与主旨混问、文章内容分析与主旨混问的“怪题”。不过这类题通常在做答案时也是极容易的,通常就是分开来答,然后进行拼贴就行了。大家记住一点,无论是词语还是文章中提到的某个内容,只要问这些东西与主旨有何关系,答案都只有一个,就是它们都表现了、深化了、突出了主旨。答上这句话,一半分数就已经入账了。因此,这类题的答题模式就是,首先概括提炼文章主旨,然后用自己的话简单分析一下,词语也好、句子也好、其他内容也好,它们怎样突出表现主旨的就可以了。像这道题,首先通过文章的中心段落(最后一段)的叙述归纳出文章主旨,即赞美秋天,同时又传达出作者对审美体验和社会生活之关系的理解,然后再扣上帽子——色彩词语形象生动地表现深化突出了主旨,就可以了。
(2)词语的艺术效果,仍然是一个“骨头加肉”的答题模式。授课教师只要把握住一点,即词语的艺术效果无非就是下面三点: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强化了文章的感染力、提高了读者的阅读兴趣。有了这些“骨头”再结合文章的肉去分析一下,就可以得分了。
知识点:
1、表达方式
记叙 顺叙 交代清楚明白
倒叙 引起悬念
插叙 使叙述完整
补叙 对前面的叙述加以补充解释
抒情 直接抒情 往往是文章的主要情感,文章的主旨。
开头奠定基调,结尾升华主题。
间接抒情
描写 细描、白描 在散文中,主要是使人物或事物更加具体形象,更好地表达主题。
正(侧)面描写
人物描写(肖像、心理等)
议论 开头或结尾往往是揭示主题
中间常常是过渡,引出主旨的作用
说明 作解释,有利于展示人、事、物
2、修辞手法
修辞手法 使用后达到的效果
比喻 特征突出生动形象,易于理解(注意本体喻体理解)
拟人 使形象更加生动,表意更加丰富,感情更加充沛,爱憎更加鲜明
反语 揭露批判,辛辣讽刺,幽默有趣,使文章富有战斗性
双关 使语言幽默,表达含蓄曲折,生动活泼,增强文章表现力
反复 突出思想,强调感情,分清层次,加强节奏感、旋律美
对比 两物对比——揭示好坏、善恶、美丑的对立,便于比较中鉴别
一物对比——揭示对立面,反映辨证统一关系,认识问题全面
夸张 特征突出生动形象,给读者冲击强烈
对偶 语言整齐,有节奏感
排比 语言整齐,有气势
反问 意思更鲜明,感情更强烈
反复 紧凑,有气势,表达效果更强烈
C、表现手法
表现手法 作用
象征 具有暗示作用。可引发读者联想,加深对文章情感哲思的理解
铺垫与照应 铺垫引出后文,曲径通幽。呼应使结构完整、严谨、紧凑。
衬托(烘托) 突现正面反面,增强语气,表达强烈的思想感情,深化中心
抑扬 突出强调作者肯定(先抑后扬)或否定(先扬后抑)的观点,在变化的反差中,使意思表达得更突出。
夹叙夹议 记叙是议论的基础,议论是记叙的深化、升华,是文章的点睛之笔。
托物言志 简单生动的形象,传达深刻抽象的思想
景物描写 渲染气氛、衬托人物、寄托感情
肖像描写 使人物抽象的性格形象地展示
动作描写 同上
心理描写 直接揭示人物内心
语言描写 表现人物性格
白描 简洁勾勒,准确、传神,特点鲜明
细描 精雕细刻使对象纤毫毕现,具体生动地展示其特点
插叙 使内容更丰富,深化主题
倒叙 设置悬念,吸引兴趣
铺垫照应 使某种意思表现更突出、增加吸引力
首尾呼应 升华主题、造成回合美
3、文章结构作用
位置 特点或作用
文章或段落开头 引起下文,揭示文章中心,突出强调,为后文铺垫,奠定基调等
文章或段落中间 承上启下,转换话题,线索连接,过渡等
文章或段落结尾 总结上文,揭示文章中心,照应文章开头,升华主旨等
方法:
1、人称表达类考查方式:针对某一人称的运用命题,也可以针对行文中人称的变化命题,或者针对称谓的变化命题。
答题方法:(1)确认人称的运用或变化。(2)了解每一种人称的作用,明确答题的方向。如第一人称便于直接抒情,第二人称呼告抒情更强烈感人,第三人称不受时空限制灵活自由。(3)结合内容分析其具体作用。
2、修辞方法类
考查方式:针对一些运用修辞手法的语句命题。
答题方法:(1)确认所用修辞手法。这类题首先要确认所用的修辞手法,在答题时点明所用修辞手法。(2)明确答题方向。答题时,要明确每一种修辞手法的作用。一般说来,描绘类的修辞手法作用为使描写对象生动形象,主要有比喻、拟人、夸张;结构类的修辞手法作用为突出强调,主要有对偶、排比、反复;表达类的修辞手法作用为增强语气,主要有反问和设问。(3)结合语句内容分析其具体作用。
3、行文段落类
考查方式:针对文章中段落的作用命题。
答题段落:(1)确认指定段落在行文中的位置。(2)明确段落的作用,明确答题的方向(一般从内容和结构两个角度入手)。比如开头段统摄全篇,领起下文,渲染气氛,奠定基调;过渡段承上启下;结尾段呼应前文,深化主旨,卒章显志。(3)结合段落位置及在文章中所起作用作答。
4、表达方式类
考查方式:一般针对段落或篇章中具体的表达方式命题。
答题方法:(1)确认指定语段所用的具体的表达方式。(2)明确五种表达方式(记叙、议论、说明、描写、抒情)中具体分类及作用,以便答题时明确方向。(3)确认所指定语段运用何种表达方式,结合文章具体分析。
表现手法类
考查方式:考查对文章的表达技巧的分析鉴赏能力。
技巧点拨:(1)确认所用表现手法。(2)明确常见表现手法的作用。如对比的作用是突出事物特点,使形象鲜明;衬托的作用是突出所要表现的事物特点;渲染的作用是为行文设置铺垫,营造氛围等。(3)明确所用表现手法并结合文句内容作答。
练习:08北京《碧云寺的秋色》第18题
08全国《阳关古道苍凉美》第17题
07全国《总想为你唱支歌》第17题
许嵩写的博客被选入一次高考阅读?
2012年重庆高考作文题:拯救冷库工人
大致内容:“一个人被关一个冷库里,一个门卫来解救被困人员,事后有人来问门卫,这不是你的本职工作为何你要解救他?门卫说:因为只有这个人,每天早上和我说,早上好,以及晚上对我说再见,而今天他只对我说了早上好,还没有对我说再见,所以我判断他在冷库里被困了。
2012海南卷高考作文题:材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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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浙江卷高考作文题:坐在路边鼓掌的人
有篇博文《坐在路边鼓掌的人》,网友3种评论,一是肯定,也想做这种人,二是质疑,如果大家都在路边鼓掌,谁去跑呢,三是觉得两种说法都对,根据这些情况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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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湖北卷高考作文题:科技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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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卷高考作文题:放下顾虑
2012年高考语文科考试已经结束,以下为2012年全国卷(贵州、云南、甘肃、内蒙古、青海、西藏、河北、广西)高考作文题:
在农村挑秧苗,走到半路负担太重,妈妈建议减掉身体上的束缚,脱掉鞋袜等等,作文关于放下顾虑,挑东西的材料分析。
2012上海卷高考作文题:曾被舍弃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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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自己心灵中闪过的微光,往往会将它舍弃,只因为这是自己的东西。而从天才的作品中,人们却认出了曾被自己舍弃的微光。
2012年四川卷高考作文题:关于水的讨论
一则关于水的诗歌材料,从象征意义,人生意义对一滴水进行了阐释,要求考生围绕“水”为话题展开作文。
2012年江西高考作文题:你拥有什么
今年江西高考语文大作文是要求考生围绕“你不要想着你没有拥有什么,而要想着你拥有什么”、“你不要想着你现在拥有什么,而要想着你没有拥有什么”两个主题,选择展开议论,写一篇700字左右的议论文;小作文的主题跟音乐有关,字数200字左右。
2012陕西卷高考作文题:船主与漆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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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高考作文:梯子不用时请横着放
材料题,一个梯子竖在那里,有人在梯子上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梯子不用时请横着放,请考生根据这段材料写一篇作文。
2012广东卷高考作文题:生活时代的材料作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醉心于古文化研究的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经说过,如果可以选择出生的时代与地点,他愿意出生在公元一世纪的中国新疆、因为当时那里处于佛教文化、印度文化、希腊文化、波斯文化和中国文化等多种文化的交汇地带。
居里夫人在写给外甥女涵娜的信上:“你写信对我说,你愿意生在一世纪以前....。。伊雷娜则对我肯定地说过,她宁可生得晚些,生在未来的世纪里。我以为,人们在每一个时期都可以过有趣而有用的生活。”
上面的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自己的体验与感悟,写一篇文章。
2012年北京卷高考作文题:火车巡逻员的故事
2012年北京高考作文题为材料作文,讲述火车巡逻员老计的故事,老计每天在深山里走几十里路守护铁路,清理碎石,防止巨石滑落,每有火车经过都会敬礼,火车都会鸣笛回应。请自拟题目写篇不少于八百字的文章。
2012年湖南高考作文:一幅加四句话
的内容为一只伸出的手,四句话分别是:伸出是温暖的服务,摊开是放飞的想象,张开是创造的力量,捧起是收获的希望。
2012年福建高考作文:材料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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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卷高考作文题:忧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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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天津卷高考作文题:清水还是浊水材料作文
两条鱼在河里游泳,老鱼问小鱼:河里的水质如何?小鱼说:我不知道水质是清澈还是浑浊。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小事情体现大道理。根据你对这段材料的理解,写一篇作文。
把伤痕当酒窝
作者:许嵩
我伸了一下懒腰,望着窗外阴暗的天。快要下雨了,而此时已近黄昏。
心情不错。是的,我搬家了。
桌前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章,标题赫然是《把伤痕当酒窝》。正当我准备看看这个标题背后的内容时,父亲叫我:出去找一个拾废品的人来,家里正有一堆没用的旧东西。
下了楼,我走在一条极其平凡的街道上。一些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全部在这条街上济济一堂,先是五家大排档,然后是一排小吃摊,再过去就是农贸市场。这些人有时的确粗俗,譬如他们的三轮车撞到你却不说对不起只是表情怪异的一笑;譬如你买东西跟他们讨价还价到最后他们会蛮横的说,我不卖了。后来我渐渐想通,前者是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城里繁琐的礼貌用语,因此他们只能投以抱歉的微笑,但是这一笑遭遇到了城市人翘起的嘴角和傲慢的眼神,所以这个笑容顿时变味;后者更好理解,因为城市人砍下的价格已然超过了他们接受的底线。
一个老人缓缓的从我身边走过。一手牵着条狗,另一只手里搓着健身球,背部倔强的挺直,眼角流露出幽默的笑意。
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这条平凡的街道默默的注释着。
拾破烂的终于在这里被我搜索到。这位老人头发全白,我很少看见如此纯粹的白了,一种慈祥的感觉洋溢在他的脸上。他的身后,悠悠然跟着一个孩子,这是老人的孙子。
天更暗了,一些雨点开始打落在我们的脸上,我们三个默然前行,再也没有说话。
到家了。老人嘱咐孩子等着,然后随我上楼。进门时我发现老人的鞋子很脏,我不希望他将泥土带进我的新家。老人似乎明白,脱下鞋子,赤着脚进来。虽然这时早已立秋,天气转凉。
父亲让他稍坐,便进房里整理废品,只剩我和他孤坐客厅。忽然想起晚上我要上课,便丢下老人自己到房里穿戴整齐。
然后准备出发。我觉得我应该戴上手表。一个中学生的时间,若不珍惜,很容易从指尖溜走。
这时老人已把东西弄好,付了钱,准备走。父亲见外面雨大,便让他稍作歇息。他没推辞,便和父亲随便聊聊。
他的孙子的父母死了。孙子八岁,还没上学。此时,他们还没吃饭。
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我认为恰恰相反。富裕的家庭能营造不同的环境,所以多样;不幸的家庭总是相似,因为单一。
他们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在找我的手表。我很不愿意这样想,老人拿了我的手表。因为有两个证据:其一,我记得我的表就放在老人坐的椅子旁边;其二,老人的裤子口袋里露出一截银光闪闪的东西,我想那是我的表带!
我不鄙视穷人,但是穷人要是不知自重,我们也不必怜悯。而且我没有时间等了。想到这儿,我很有风度地说,老人,请还给我,我的手表。
我认为这是我平生说过的最委婉的一句话,能把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我之所以这样做,因为我想他可能只是一时糊涂,顺手牵羊,我们不必大动干戈。
老人看看我,忧伤的沉默。我想他一定为他罪行的败露感到可耻。
然而父亲还没懂得我的意思,竟然问我,你在说什么?我很平静的重复了一遍。
父亲责令我住嘴。然后令我把它的包拿来,我知道事情可能会有点微妙的变化。
打开包,我的手表。原来父亲今天上班时看见我的表不走了,就拿去表店换了一块电池。
我何以那么草率的认为是老人拿了手表呢?我说我不鄙视他们,然而骨子里对他们还是信任不过的。是的,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正当我准备道歉,老人笑了。这种幽默的笑意,似曾相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笑,这种笑意的内涵,正由他伸向裤子口袋的手默默的注释。他掏出来了,不是我认为的“表带”,只是一个不锈钢的勺子!
我不知道我的话对他造成了多少伤害。对于一个贫穷的人,最大的侮辱莫过于说他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摆脱贫穷。
然而我对他的这种伤害,被他化为了一个笑容。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我还没看,但是我已经找到了最好的解释。
雨更加大了,祖孙俩推着车子一路小跑。天空升起了一颗早熟的星星,而那黑夜,也在重重的幕帘后面静静的注视着一切,不忍心走来。
许嵩学生时代擅长写作,当年在《萌芽》、《儿童文学》、《少年文艺》等刊物上发表了大大小小作品20余篇。高二时,他曾写过一篇《把伤痕当酒窝》的作文,“当时只是兴趣所至,就发到了个人主页上。”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这篇习作后来竟被当年江苏省高考语文模拟试卷作为阅读理解的试题。
下面是余秋雨的《把伤痕当酒窝》当年许嵩看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名字,选自《出走15年》
全文如下:
在安曼串门访友,路名和门牌号都没有用,谁也不记,只记得哪个社区,什么样的房子。要寄信,就寄邮政信箱。这种随意状态,与阿拉伯人的性格有关。
但这样一来,我们要去访问蒯先生家,只能请他自己过来带路了。他家在安曼三圆环的使馆区,汽车上坡、下坡绕了很多弯,蒯先生说声"到了",我和陈鲁豫刚下车,就看到一位红衣女子迎过来,她就是蒯太太,本名杜美如,谁也无法想象她已经七十一岁高龄。
他们住在二层楼的一套老式公寓里,确实非常朴素,就像任何地方依旧在外忙碌的中国老人的住所,但抬头一看,到处悬挂着的书画都是大家名作。会客室里已安排了好几盘糕点,而斟出来的却是阿拉伯茶。
杜美如女士热情健谈,陈鲁豫叫她一声阿姨,她一高兴,话匣子就关不住了。她在上海出生,到二十岁才离开,我问她住在上海杜家哪一处房子里,她取出一张照片仔细指点,我一看,是现在上海锦江饭店贵宾楼第七层靠东边的那一套。正好陈鲁豫也出生在上海,于是三人交谈中就夹杂着大量上海话。我们感兴趣的,当然是早年她与父亲生活的一些情况;她感兴趣的,是五十年不讲的上海话今天可以死灰复燃,曼延半天。
以下是她的一些谈话片断,现在很多不了解杜月笙及其时代的读者很可能完全不懂,但我实在舍不得在地中海与两河流域之间的沙漠里,一个中国老妇人有关一个中国旧家庭的絮絮叨叨。
"我母亲一九二八年与父亲结婚。在结婚前,华格镍路的杜公馆里,已经有前楼姆妈沈太太、二楼姆妈陈太太、三楼姆妈孙太太,但只有前楼姆妈是正式结婚的,她找到还未结婚的我母亲说,二楼、三楼的那两位一直欺侮她,为了出气,她要把正式的名分作为一个礼物送给我母亲。我母亲那么年轻,又是名角,也讲究名分。一九三一年浦东高桥杜家祠堂建成,全市轰动,我母亲坚持一个原则,全家女眷拜祖宗时,由她领头。那年我两岁,我母亲生了四个,我最大,到台湾后,蒋家只承认杜家我们这一房。
"父亲很严厉,我们小孩见他也要预约批准。见了面主要问读书,然后给五十块老法币。所以在我心目中他很抽象,不是父亲,父亲的教育职能由母亲在承担,而母亲的抚育职能则由阿姨在承担。后来到了中学,家里如果来了外国客人,父亲也会让我出来用英语致欢迎词。有时我在课堂上突然被叫走,是家里来了贵客,父亲要我去陪贵客的女儿。母亲一再对我说,千万不要倚仗父亲的名字,除了一个杜字,别的都没有太大关系,要不然以后怎么过日子?这话对我一辈子影响很大,我后来一再逃难、漂泊,即使做乞丐也挺得过去。
"父亲越到后来越繁忙,每天要见很多很多客人。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九日才急匆匆从上海坐船去香港,在船上已经可以看到解放军的行动。他还仔细地看了看黄浦江岸边的一家纺织厂,他母亲年轻时曾在那里做工。在香港他身体一直不好,因严重气喘需要输氧,但又不肯戴面罩,由我们举着氧气管朝他喷。母亲问他现在最希望的事是什么,他说希望阿冬过来说话,阿冬就是孟小冬,母亲就答应了。父亲还就这件事问过我,我说做女儿的是晚辈,管不着。后来他就与孟小冬结婚了。父亲去世后孟小冬只分到两万美元,孟小冬说,这怎么够……"
陈鲁豫打断说,我们谈点愉快的吧,譬如,你们两人是怎么认识的?
这下两位老人都笑了,还是杜美如女士在说:"那是一九五五年吧,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我们几个上海籍女孩子到南部嘉义玩,参加了一个舞会,见到了他。但我是近视眼,又不敢戴眼镜,看不清,只听一位女伴悄悄告诉我,那位白脸最好,她又帮我去拉,一把拉错了,拉来一位正在跟自己太太跳舞的男人……当然我最后还是认识这位白脸了,见了几次面,他壮着胆到我母亲那里准备提婚,正支支吾吾,没想到母亲先开口,说看中了就结婚,别谈恋爱了。原来她暗地里作了调查……"
蒯先生终于插了一句话:"我太太最大的优点,是能适应一切不好的处境,包括适应我。"
"是啊,"杜女士笑道,"我遭遇过一次重大车祸,骨头断了,多处流血,但最后发现,脸上受伤的地方成了一个大酒窝!"我们一看,果然,这个"酒窝"不太自然地在她爽朗的笑声中抖动。
她五十多年没回上海了,目前也没有回去的计划,而不回去的原因却是用地道的上海话说出来的:"住勒此地勿厌气。""厌气"二字,很难翻译。她说,心中只剩下了两件事,一是夫妻俩都已年逾古稀,中华餐馆交给谁?他们的儿女对此完全没有兴趣;二是只想为儿子找一个中国妻子,最好是上海的,却不知从何选择。她把第二件事,郑重地托付给我。
我看着这对突然严肃起来的老夫妻,心想,他们其实也有很多烦心事,只不过长期奉行了一条原则:把一切伤痕都当作酒窝。
酒有点苦,而且剩下的也已经不多。
祝他们长寿,也祝约旦的中华餐厅能多开几年。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五日,安曼,夜宿Arwad旅馆
《把伤痕当酒窝》这篇文章后来被当年江苏省高考语文模拟试卷作为阅读理解的试题。
希望知道的人把这套试题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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