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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高考政策_2015福建高考考生人数

tamoadmin 2024-06-13 人已围观

简介1.福建永安2015高考有爱心送考车吗2.2015年福建高考各科考试分数有调整吗?会不会语文180 英语120?3.福建高考2015年志愿填报是什么时间4.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今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到,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市教科院说,全国卷分为一卷和二卷,一卷比二卷难。目前,使用全国一卷的是湖北、湖南、河北、河南等中部

1.福建永安2015高考有爱心送考车吗

2.2015年福建高考各科考试分数有调整吗?会不会语文180 英语120?

3.福建高考2015年志愿填报是什么时间

4.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2015福建高考政策_2015福建高考考生人数

今年9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到,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市教科院说,全国卷分为一卷和二卷,一卷比二卷难。目前,使用全国一卷的是湖北、湖南、河北、河南等中部省份;使用全国二卷的是宁夏、新疆、内蒙古等边远省份。而江苏、浙江、广东等教育比较发达的沿海省份一般是自主命题。

2015年福建高考是否会使用全国卷?目前尚无准确信息,高三考生不要自乱阵脚。不过,高一、高二学生要多关注。

福建永安2015高考有爱心送考车吗

1、考生应认真对待网上填写的每一个志愿代码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正式填报数据,将无法改动,请务必高度重视。

2、按照教育部规定,平行志愿实行一轮投档,不补充投档,考生被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被退档考生只能参加该批次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投档,务请考生慎重选填志愿。考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按正常退出模式选择安全退出。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己负责。

2015年福建高考各科考试分数有调整吗?会不会语文180 英语120?

1、2015年福建永安市仍然有“爱心送考志愿行动”。高考期间,永安考生可以凭准考证随拦随坐贴有“爱心送考·志愿行动”标志的爱心车辆,免费前往考场。

2、 “爱心送考”志愿行动是永安市于2009年在福建省范围率先发起,至今已连续举办了7年。活动由永安市委文明办、市交通局主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出版局、市人民广播电台等部门协办。

福建高考2015年志愿填报是什么时间

据我了解高考改革语文将会是180分,英语会提前考完,会有分数线。比如,你在××分以上,就可以报考什么级别的大学,而如果没到规定的分数,你就只能选择其他较差的大学。单凭英语分,不论其他科目,就先给你划定了级别,所以,英语还是非常重要的!难度一定不会低,加把劲吧!

厦门理工学院2015年高考招生章程

福建省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日程确定,艺术类、文理类考生6月27日8时起填报,体育类考生7月1日8时起填报。今年,福建高考志愿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下同)。

2.本科一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厦门理工学院,代码11062,位于中国东南海滨城市——厦门,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秉持“以学生为本,为产业服务”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开放式、应用型、地方性、国际化、亲产业”的办学定位,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遵循“明理精工,与时偕行”的校训,建设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

 第二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学校实行弹性学分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其中建筑学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五年。

 2.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培养模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专业部分课程。毕业时,在取得主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3.闽台高校合作培养模式:与台湾优质高校联合培养,引进台方的课程和师资。借鉴台湾高校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实训等方面的全真教学模式进行人才培养。

 4.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教育部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高校的课程体系和师资,采用全英文授课,部分课程由外国专家讲授;与海外多所开展人才联合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双学位课程班”、“国际化课程班”等多种模式的教育;积极开展“跨文化交流项目”、“海外第二校园”、“海外现场实习”等多元的海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并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和领导小组组长。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结构、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语言类专业、国际商务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的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如生源省份有英语口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其它招生专业(大类)无外语语种要求。

 第八条 报考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必须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本科合格线;学校组织专业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必须合格。

 第九条 体检专业受限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厦门理工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厦门理工学院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按计划数120%调档。

 第十二条 在各省(市、自治区)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即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其它专业间不设级差),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由学校根据录取情况调剂至其它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内蒙古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厦门理工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2.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策划)、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等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3.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没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为省专业统考成绩。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两个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文理科混合排名,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专业在福建省只招收有参加福建师范大学闽南语加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 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有填报此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没有填报志愿将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获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的考生,录取规则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等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1.普通专业5040元/生?年;

 2.重点学科类专业5460元/生?年;

 3.软件工程专业按规定学分及标准9800元/生?年;

 4.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5.闽台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普通文理类专业15000元/生?年;“3+1”培养模式的在台湾高校学习一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高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20000元/生?年,国际课程项目专业28000元/生?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

 7.住宿费1000-13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制定,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设置

 1.学校设有入学奖学金,一次性奖励录取到本校就读的高分考生,凡普通文、理科高考总成绩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分数线50分及以上者,奖励10000元。获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个人项目),奖励5000元;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体育比赛和教育部、文化部、中宣部举办的文娱比赛中获前六名者(集体项目),奖励2000元;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中的获奖者,学校将给予重奖,并在专业录取时给予优先(注:以上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不含学校单独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同时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完善困难学生帮扶机制。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即学校拨出专款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到校报到所用路费和学期初的基本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地银行或信用社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以入学后到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还提供国家助学金、临时特困补助、就业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助学基金等。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一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文凭发放办法和种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厦门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咨询、查询、举报及****

 招生办电话:0592-6291114

 招生办传真:0592-6291618

 监审处电话:0592-6291117

 招生办网址:  招生办邮箱:zsb@xmut.edu.cn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厦门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公布后如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标签: # 专业 # 志愿 # 招生